嘉興云堃六期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下稱“轉讓方”)于2021年7月13日將對吳雷(身份證號110108********4937)、王紅瑋(身份證號110103********0665)、享有的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2019)京0105民初7013號民事判決書、(2020)京0105執11791號執行案件項下確定的債權及擔保權利(下稱“上述債權及擔保權利”)轉讓給馬彪(下稱“受讓方”);雙方于2021年7月13日簽訂編號JXYKMB-ZQZR-20210630《債權轉讓協議》,轉讓方將其對債務人合法享有的上述債權及相關擔保權利,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等主債權、擔保權利以及由此派生或與此相關的其他權益等的全部權利,一并轉讓給受讓方。 馬彪作為上述債權及擔保權利的受讓方,現公告要求上述借款人及其相應的擔保人或其承繼人,從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受讓方履行主債權合同及擔保合同等相關法律文件項下約定的償付義務或相應的擔保責任。 聯系人:馬彪 聯系電話:15101105308 轉讓方:嘉興云堃六期投資合伙企業(有限合伙) 受讓方:馬彪 2021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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