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付朝歡報道 日前,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發出《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第30批)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國家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請各地發展改革委會同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或省級政府規定的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管理部門會同同級發展改革、科技、財政、海關、稅務等部門),做好2023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推薦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組織申請企業編寫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申請材料,并對其真實性進行審核。同時,實行存量評價與增量認定掛鉤機制。根據2021年國家企業技術中心運行評價情況,確定2023年各地企業技術中心推薦數量:評價為第一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5家;評價為第二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3家;評價為第三檔的省、區、市推薦數量不超過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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