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程暉報道 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發展改革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興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旨在推進五地科創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支持創新力度。 《方案》提出總體目標,即通過5年左右時間,將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興市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打造成為科創金融合作示范區、產品業務創新集聚區、改革政策先行先試區、金融生態建設樣板區、產城深度融合領先區。推動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功能再上新臺階,深入推進南京市建設引領性國家創新型城市,杭州市建設國內現代科創金融體系的實踐窗口和金融服務科技創新發展的示范基地,合肥市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科技創新策源地和新興產業聚集地,帶動嘉興市爭創長三角科技成果轉化高地和科創金融一體化服務基地。 《方案》從健全科創金融機構組織體系、推動科創金融產品創新、充分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推進科技賦能金融、夯實科創金融基礎、扎實推進金融風險防控等六方面提出了19條措施。其中要點包括:鼓勵商業銀行在試驗區內設立科技金融事業部、科技支行、科創金融專營機構等,探索差別化管理方式;支持境內外科技保險公司在試驗區內建立總部研發和創新中心;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運用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加大對符合要求的科創企業信貸投放力度;在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前提下,支持境外發起的私募基金試點通過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投資境內科創企業股權,支持符合條件的國內機構試點通過合格境內有限合伙人(QDLP)等參與境外科創企業并購;優化試驗區內科創企業發行債券注冊服務機制,實行即報即核,為科創企業發行債券提供便利;研究探索適當放寬試驗區內政府投資基金單個投資項目投資限額,適度提高投資容錯率,探索基于孵化企業數量等指標的正向考核激勵機制,鼓勵優化政府投資基金和國有創業投資資本退出機制安排,鼓勵通過協議轉讓、上市、回購等市場化方式退出;引導金融機構運用數據挖掘、機器學習等技術優化風險防控,提升風險識別、處置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搭建長三角技術轉移服務平臺,加速區域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編制試驗區內科創金融專營機構評價規范等科創金融標準;搭建金融風險監測平臺,強化風險監測預警和早期干預等。 此外,《方案》明確了三項保障措施: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科創金融改革領導協調小組,建立聯合工作機制,分解落實改革任務;二是強化配套支持,包括健全投資者保護制度,加快形成覆蓋科創金融各類別、各層次人才的政策扶持體系、推進試驗區人才信息共享和服務政策對接;三是做好監測評估,設立科創金融統計監測指標和監測評估機制,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對試驗項目進行評估,定期通報評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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