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江西省南昌市始終堅持“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不斷提升,榮獲全國文明城市、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園林城市、國家水生態文明城市、國際濕地城市、國家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建設重點城市等稱號。 南昌水資源豐富,“襟三江而帶五湖”,擁有“一江十河串百湖”的發達水系網絡,水域面積占全市面積近30%、各類濕地面積占比超20%,在全國省會城市排名第一。南昌提出了以濕地保護促生態文明建設。 南昌將濕地候鳥保護工作納入全市高質量發展綜合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相繼出臺《南昌市城市湖泊保護條例》《南昌市濕地保護管理辦法》等法規,形成“一河一策、一湖一法”的保護管理模式。持續組織開展越冬候鳥和濕地保護專項行動,對破壞候鳥和濕地資源違法犯罪行為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堅決整治打擊非法獵捕、運輸、銷售、收購等破壞候鳥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 南昌累計投入580多億元用于濕地保護修復,實施了玉帶河、象湖、幸福渠等系列濕地生態修復治理工程,通過截污納管、水系連通、自然岸線恢復、野生動植物棲息地恢復等措施,修復受損的濕地生態系統結構和功能。同時在鄱陽湖南磯濕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青嵐湖等鄱陽湖重要濕地區域設立監測監控站點,提升重要濕地全天候監測能力,以“人工巡護+智能監測”全力保護濕地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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