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訊 記者袁雪飛報道 近日,江蘇省印發了《關于全省開發區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實施意見》,從持續加大放權力度、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促進政務服務便利化4個方面,提出20條改革舉措。 《實施意見》鼓勵在開發區加大改革力度,積極開展改革探索。例如,推動賦權過程中,除了全面推進省級開發區行使縣級經濟管理權限,發展效益高、辦件體量大的省級開發區,可探索賦予其設區市經濟管理權限;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借鑒利用自貿試驗區改革經驗,推動相關領域省級經濟管理權限下放。實施“證照分離”改革過程中,鼓勵開發區所在設區市加大改革力度,對更多“優化審批服務事項”采取“告知承諾”的改革方式,進一步降低“準營”門檻;積極探索行業綜合許可證改革,將一個行業準入涉及的多張許可證整合為一張,做到“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 《實施意見》要求持續推進“一網通辦”。全面對接長三角“一網通辦”,拓展接入事項和移動端無感漫游服務事項,推進電子證照互認共享應用,推動開發區更多政務服務實現線上“一地認證、全網通辦”、線下“收受分離、異地可辦”。加快推進江蘇省內“一網通辦”,在開發區率先實現設區市內事項通辦,探索跨區域開發區高頻事項異地辦理。實現政務服務事項承諾時限比法定時限提速60%,審批材料壓減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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